• 0746-8365366
  • 0746-8365397
  • 投訴電話:
  • 18797685872
  • yzanping@126.com
  • 永州市冷水灘區帝王廣場1棟18樓
通知新聞
危險源、隱患、風險的異同與關系/深度好文,安全人必看!
發布日期:2017-11-23   閱讀次數:

危險源、隱患、風險的異同與關系/深度好文,安全人必看!

 2017-11-23 中國安全生產網 中國安全生產報



正確理解風險管控與隱患整改雙重預防機制

兼論“把安全風險管控挺在隱患前面 把隱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


作者:中國石油(總部)質量安全環保部HSE體系處副處長 胡月亭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國務院安委會下發了《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要求建立風險管控隱患整改雙重預防機制,實行風險的分級防控。

本文通過對有關隱患與風險等基本概念的梳理、事故致因等基本理論的分析,澄清有關隱患、危險源與風險等基本概念模糊認識,厘清風險管控與隱患整改之間的相互關系,以期更好通過雙重預防機制做好事故防控工作。

【一】

基本理論


能量意外釋放論解釋了事故發生的內因,奶酪模型理論說明了事故發生的外因。

01

能量意外釋放論

該理論認為,能量或有害物質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源所在,能量或有害物質失去控制而意外釋放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各種能量或有害物質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本致害物,如機械能可能導致撞擊傷、夾傷等機械傷害,熱能可能導致灼燒、中暑等,電能可能會干擾神經,或電擊傷亡,等等。


能量意外釋放論說明了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至于能量或有害物質為什么會失去控制而意外釋放,奶酪模型理論則給出了科學合理的解釋。


02

奶酪模型理論

奶酪模型理論認為,防止能量意外釋放的屏障(措施)都不是完美無缺的,而是像“瑞士奶酪”那樣,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缺陷或漏洞。

正是由于缺陷或漏洞的存在,導致防控屏障這些屏障(措施)不能夠很好發揮作用,如果屏蔽某一能量或有害物質的所有屏障在某一時刻同時失去作用,就會導致該能量或有害物質失控,進而造成事故發生。


因此,為了有效防止事故的發生,既要辨識出諸如能量或有害物質這樣的根本致害物,以便設置相應屏障進行防控,同時還要辨識出防控屏障上的缺陷或漏洞并進行修補,以使其發揮應有的防控作用。

【二】

基本概念及其關系



01

  危險源    

危險源是英文Hazard一詞的漢譯,也譯作危害因素。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GB/T 28001-2011》中,把其定義為: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

危險源一般分可為兩類:

  • 一類是能量或有害物質所構成的第一類危險源,如,像快速行駛車輛具有的動能、高處重物具有的勢能,以及聲、光、電能,等等,都屬于第一類危險源,它是導致事故的根源、源頭,是“罪魁禍首”。

  • 另一類是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監管缺陷等在內的第二類危險源,也即危險源定義中的不安全的狀態、行為。

    它就是防控屏障上那些影響其作用發揮的缺陷或漏洞,正是這些缺陷或漏洞致使約束能量或有害物質的屏障失效,導致能量或有害物質的失控,從而造成事故發生。

    例如,煤氣罐中的煤氣就是第一類危險源,它的失控可能會導致火災、爆炸或煤氣中毒;煤氣的罐體及其附件的缺陷以及使用者的違章操作等則為第二類危險源,因為正是這些問題導致了煤氣罐中的煤氣失控泄露而引發事故。



02

 隱   患      

與安全生產有關系的隱患稱為“事故隱患”,一般也稱為“隱患”。

  • 《現代勞動關系詞典》把“事故隱患”定義為:企業的設備、設施、廠房、環境等方面存在的能夠造成人身傷害的各種潛在的危險因素。

  • 《職業安全衛生術語》(GB/T15236-1994)把 “事故隱患”定義為:可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及管理上的缺陷。

  • 1995年,勞動部出臺的《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定義 “事故隱患”為:勞動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 2008年,國家安監總局頒布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對“事故隱患”進行了重新定義: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綜上所述,“隱患”一詞最初的含義就是隱藏的禍患,而安全生產領域所指的“隱患”,并非是隱藏的禍患,而是指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或管理上的缺陷。

之所以把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或管理上的缺陷稱為“隱患”,是因為“隱”字體現了潛藏、隱蔽, “患”即禍患、不好的狀況,而無論是人的不安全行為,還是物的不安全狀態,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小概率事件,因此,相對于事故而言,它們都是藏而不露、不易為人們所重視,但如果得不到治理就會導致事故災難。如上例中,煤氣的罐體及其附件的缺陷以及使用者的違章操作等就屬于隱患范疇。


03

危險源與隱患之關系 

有學者認為,隱患就是危險源,更多的學者采用了隱患的本意,認為隱患就是隱藏的禍患,也即,隱藏的危險源,因此,在對外交流時,他們就用Hidden Hazard或Hidden Peril來表示。但國外學者對此并不認可,認為Hazard是否需要管控,決定于其風險程度的高低,與隱藏與否沒有任何關系。無奈之下,地質大學樊運曉教授在一次國際學術研討會上,只得用“隱患”的漢語拼音“YINHUAN”去表示。

國外的確沒有與“隱患”相對應詞語,但這絕非意味著他們沒有我們所定義的“隱患”存在,他們根據風險管理原理,通過對危險源進行辨識與評估,實現了對需要管控危險源的控制,并最終達到事故防控的目的,由此可見,隱患其實就是危險源的一種形式。

那么,危險源是否就是隱患?它們之間究竟有什么關系?


第一,隱患是“現實型”危險源。

按照危險源的存在狀態,可把危險源分為“現實型危險源(the actual hazard)” 與“潛在型危險源(the potential hazard)” 兩種類型。

如在一項活動、項目開始前,進行危險源辨識時所辨識出的危險源,就屬于這種的“潛在型” 危險源。

如采用螺栓固定的部件,可能會出現螺帽的松動、脫落,這就是辨識出的“潛在型” 危險源。

通過對辨識出 “潛在型” 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視情況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如針對螺帽的松動、脫落,采取加強對螺栓的檢查維護等措施,就能夠防止因此而導致事故發生。

與之相反,在已開始的活動、項目中,進行安全檢查或隱患排查時,發現了螺栓的松動或脫落,則屬于已經客觀存在的“現實型” 危險源,也就是所謂的“隱患”,隱患就是“潛在型” 危險源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的結果,是已經客觀存在的物的不安全狀態,當然“現實型” 危險源也可以是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管理上的缺陷。

由于“現實型”危險源是“潛在型” 危險源失控的結果,其較之“潛在型” 危險源,距離引發事故就更進一步,從這個意義上講,如果系統內危險源都處于潛在狀態,說明事故預防工作得力,該系統應是比較安全的;反之,如果大多數“潛在型” 危險源沒有得到有效控制而轉化為“現實型”危險源——隱患,則表明該系統風險程度大為增加,或已瀕于將要發生事故的危險階段。

當前,國務院安委會《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要求, “把安全風險管控挺在隱患前面,把隱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就體現了這種風險管理的思路。

第二,隱患是第二類危險源。

首先,由危險源的定義可知,危險源既包括能量或有害物質之類的第一類危險源,也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監管缺陷等第二類危險源,其中,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監管缺陷等第二類危險源,恰與隱患定義相吻合,因此,(事故)隱患就是危險源中的第二類危險源,也即,危險源包括隱患,隱患是危險源中的一種類型,表現為防止能量或有害物質失控的屏障上的缺陷或漏洞,它是誘發能量或有害物質失控的外部因素,是事故發生的外因。

其次,隱患定義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該定義所指危險源的也是第二類危險源,因為第一類是危險源表現為各種能量或有害物質,它們本身不會違反相關規定,而只有對它們的管理不當,如出現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才會違反相關規定,而對它們的管理不當及其造成的問題就是第二類危險源。另外,因為凡是隱患都違反了相關規定或要求,所以,只要是隱患就已經達到了需要管控的標準,毋需再進行風險評估,都可以直接對其進行管控-----隱患治理,凡是隱患都需要進行治理、整改,因此,隱患是一種毋需評估即可直接進行管控的危險源。

由上述分析可知,危險源是個大概念,它是包括隱患在內的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如果危險源按照存在狀態分為“潛在型”與“現實型”兩種,那么,隱患就是“現實型”的危險源;如果危險源按照兩類危險源劃分,那么,隱患就屬于第二類(行為、狀態類)危險源,總之,隱患就是危險源中的一種類型,危險源包括隱患,它完全能夠把隱患囊括在內。

04

  風   險        

風險就是不確定性對目標的影響,安全風險被定義為“某一特定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組合”。安全風險強調的是損失的不確定性,其中包括發生與否的不確定、發生時間的不確定和導致結果的不確定,等等。

無論是事件發生的可能性還是所發生事件后果的嚴重性,都是人們在其發生之前做出的主觀預測或判斷,具有主觀性。因為一旦事件已經發生,成為了現實,就成了確定性的東西,自然就不再是風險了。

由于安全風險都是指“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嚴重程度的組合”,也即,風險為可能性與嚴重程度之乘積。

第一類危險源(能量或有害物質量值的大。Q定著后果嚴重程度,第二類危險源決定著發生的可能性,兩類危險源一起決定了風險的大小。如果某一危險源具有的能量或有害物質量值很高(后果嚴重),同時對其管控也比較寬松(失控可能性高),那么,該危險源的風險程度就會很高,反之亦然。

如前例,如果是小罐煤氣或者在人煙稀少的偏僻之處使用(失控泄露的后果有限),同時,如果從罐體及其附件的檢查維護到對使用者的培訓監管都很規范、到位(發生失控泄露的可能性。,那么,其具有的風險程度就很低。相反,如果是大罐煤氣且在繁華鬧市區使用(失控泄露的后果嚴重),同時,如果對其檢查維護及使用者培訓監管等都形同虛設(發生失控泄露的可能性大),那么,其具有的風險程度就會很高。


05

  危險源(隱患)與風險之關系  

如前所述,風險與危險源最大的區別就在于,危險源是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客觀存在,而風險則是人們對危險源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嚴重程度的主觀評價,因此,對于危險源而言,關鍵在于能否發現、找到它,因為只有找到它,才能有的放矢地對其進行防控,所以要發動全員參與危險源的辨識;相反,風險是對事故發生可能性及其后果嚴重性的主觀評價,需要盡可能客觀、公正評價其危險程度,以便決定是否防控及如何防控,因此,對于風險的評價并不需要全員參與,而是要求有一定經驗、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士進行客觀、公正地評價。

危險源與風險,一個為客觀存在,一個是主觀判斷,差別之大,一目了然。

寓言故事“小馬過河”就很好地反映了危險源(客觀存在)與風險(主觀判斷)的關系:小馬趕路時一條小河攔住了去路,小馬能過去嗎?老牛說河水很淺沒關系,小松鼠卻說水很深不能過,能否過河老牛與松鼠從各自角度給出了截然不同的評判。

在該例中,“河水”就是客觀存在的“(第一類)危險源”,而“河水對過河者的影響”則是通過主觀判斷得出的“風險”程度。

但另一方面,危險源與風險又有著密不可分的相互聯系,如,風險是對危險源危險程度的評價,是基于對危險源評價的基礎上而建立起來的概念,只要是危險源都具有不同程度的風險。

實際上,風險與危險源之間的關系,一定程度上可理解為主體與屬性之間的關系,其中,危險源是主體,風險則是附屬于危險源這個主體的一種屬性。就如同水與水溫、水與水深的關系。

水溫或水深都是水的屬性,沒有水就無所謂水溫與水深。同時,如果水溫正;蛩詈軠\,即便是有水存在,也可能不構成常規所言的風險,或者說其風險程度就會很低。

但需注意的是,即便是水溫很高或水深很深,其風險程度也未必一定就很高。因為風險的高低由兩個因素所決定:事件發生的可能性與后果嚴重程度。

第一類危險源自身所具有的能量大小或有害物質含量的高低(如,水溫的高低或水深的深淺),決定了事故的后果嚴重程度,另外,后果嚴重程度還與第一類危險源所處周邊環境等有關。至于發生的可能性,由對該(第一類)危險源的防控屏障情況(第二類危險源)所決定,或者說,決定于外界對其干預(管理)水平。

如果管理到位,使得能量或有害物質(第一類危險源)幾乎沒有失控的可能,那么,即使第一類危險源具有的能量再大,其風險程度也未必很高。如,雖然水溫很高或水深很深,但由于管理到位,高水溫并不會失控而影響到人與物(包括財產、環境),或者人們根本不去那么深的水域,那么其風險就很低。

相反,即便是第一類危險源具有的能量并不太大,但如果管理不善,失控時有發生,其風險程度也會很高。

例如,目前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居各類事故之首,而乘坐飛機卻十分安全,就反映了這一現象。據統計,乘坐飛機的風險是乘坐機動車風險的1/2200,其實,與機動車行駛相比,飛機飛行具有的能量要高得多,因為它不僅有比機動車高得多的動能(速度高、質量大),還有機動車所沒有的更高的勢能(在萬米高空飛行)。

為什么會出現如此反差?

原因就在于外界干預的差別,因為正是由于飛機飛行比機動車行駛具有的能量高得多,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因此,從飛機的設計、制造,到日常的運行、維護,都極其規范、嚴格,相反,機動車則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也正是因為管理的差別,使得飛機飛行發生能量失控(飛機失事)的可能性,要比機動車能量失控(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更低。這就是管理在安全生產中所起到的作用。因此,存在能量或有害物質不可怕,可怕的是監管不到位,只要管理規范、監督到位,不使能量或有害物質失控,就能夠避免事故的發生。

如前所述,由于所有隱患都需要防控,因此,對單一隱患的防控不需要進行風險評估,可直接進行治理,只有當隱患數量眾多時,才需要通過風險評估,根據其風險的高低合理分配資源進行治理。另外,隱患(第二類危險源)所具有的風險,需根據其所在的屏障所防控的第一類危險源進行評判。

【三】

風險管理與隱患排查治理



01

  風 險 管 理     

事實上,風險管理,就是對危險源所具有風險的管理。

風險意味著不確定性,因此,風險管理也就是對不確定性的管理!肮芾怼币辉~一般被定義為由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及控制等職能為要素組成的活動過程,因此,風險管理可被定義為針對不確定性所采取的由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及控制等職能為要素組成的活動過程。

風險管理包括風險管理的原則、框架與流程,其核心內容就是風險管理流程中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以及風險的防控等。

具體而言,進行風險管理就是在一項工作(活動)開始之前,首先通過對該項工作(活動)中人、機、料、法、環各個方面(環節)的危險源進行全面辨識,辨識出工作(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各種類型的危險源,既包括能量或有害物質等第一類危險源,也包括對能量或有害物質防控屏障上的漏洞——第二類危險源;在此基礎上,對所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分析、評價,從中篩選出需要防控的危險源,必要時還應根據其風險程度高低,進行風險分級;然后,對這些需要防控的危險源,按照風險分級情況,并根據輕重緩急,制定出相應的風險防控措施并予以落實,最終達到事故防控的目的。當然,這些只是風險管理的關鍵環節,除此之外,還要有前期的交流、溝通,對各階段的評審,實施過程的監控,以及結束后的總結回顧等。

另外,要真正做好風險管理工作,還要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構建風險管理框架(體系),通過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把風險管理流程各環節工作做實、做好,從而真正能夠達到通過風險管理防控事故的發生效果。


02

隱 患 排 查 治 理    

對隱患排查治理就是指對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隱患進行排查并治理。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最初的隱患排查治理是由安全部門負責,目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業務、管安全”的原則,各級組織、各職能部門負責所管理業務范圍內的隱患排查治理。一般地,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綜合事務性管理,如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并分類建檔,以及監督、檢查、考核等;財務部門落實隱患治理資金;生產技術部門負責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審查,等等。

【四】

風險管理與隱患排查治理之關系



由于能量或有害物質是事故發生的根源所在,為防控事故的發生,必須把其辨識出來并設置相應屏障進行防控,同時,由于防控屏障都不同程度存在著缺陷、漏洞,為使防控屏障有效發揮防控作用,還應對防控屏障上的缺陷、漏洞進行辨識與彌補。上述過程就是風險管理的全過程,其中,對防控屏障上的缺陷、漏洞進行辨識與彌補就是隱患的排查治理。由此可見,風險管理也包括隱患的排查與治理,這是因為危險源包括隱患,而風險管理就是對危險源的管理,因此,風險管理自然也就包括對隱患的排查與治理。

由于隱患就是第二類危險源,也即防控屏障上的漏洞,對隱患的排查與治理也就是對防控屏障上漏洞辨識與彌補,因此,單純依靠隱患排查治理,可能會出現因某些能量或有害物質(第一類危險源)得不到辨識,從而導致防控屏障缺失所造成的“想不到”事故的發生,因此,為有效遏制“想不到”事故的發生,需擴大危險源辨識、防控范圍,為此引入了風險管理。

如上所述,風險管理既包括對第一類的危險源(如能量或有害物質)辨識與控制,也包括對第二類危險源(隱患)辨識與控制,因此,通過風險管理,能夠實現對風險的全面防控,從而有效解決因辨識范圍所限而造成的“想不到”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是否還需要隱患的排查與治理,或者說,相對于全面管控的風險管理而言,隱患的排查與治理是否顯得多此一舉?如,西方國家并沒有隱患排查與治理,而是通過實施風險管理,有效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事實上,縱觀我國當今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固然有因對能量或有害物質沒有辨識,缺乏必要的防控措施(屏障)所造成的“想不到”事故,但更多則是那些想得到但“管不住”之類的事故,也就是雖然辨識出了需要防控的能量或有害物質,也設置了相應的防控屏障,但由于防控屏障上的缺陷、漏洞太多,導致其形同虛設,失去了應有的屏蔽作用,從而造成事故的發生。因此,要有效防控事故的發生,全面辨識危險源并設置相應的屏障固然重要,但更為重要的是,使所設置屏障發揮作用,為此必須辨識并堵塞防控屏障上的漏洞,從而解決所謂“管不住”的問題,這正是隱患排查治理的主攻對象。由此可見,隱患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矛盾,隱患排查治理應該是事故預防中的主要工作。


那么,相對于西方國家,為什么我們防控措施有效性差、問題多?或者說為什么我們所設置防控屏障上的缺陷、漏洞太多?

首先,由于國人安全意識不高,對事故預防存在僥幸心理,在制定防控措施(設置屏障)時,不認真對待,敷衍了事、得過且過,加之技術手段等方面問題,造成防控措施(屏障)質量不高,屏障出臺時所帶的缺陷、漏洞(隱患)就已很多,先天不足。

其次,由于上述原因,不僅是屏障出臺時所帶的缺陷、漏洞(隱患)就已很多,而且正是由于國人安全意識不高,對屏障上的這些缺陷、漏洞(隱患),如,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等,熟視無睹、見怪不怪,對現存的隱患排查治理不力,導致隱患的存量更大,從而造成因防控屏障(措施)無效、低效,形同虛設,而導致事故高發。

針對上述情況,為有效防控事故的發生,首先應通過風險管理全面辨識并管控需要管控的各類危險源,從而解決“想不到”的問題;在此基礎上,針對我國事故防控在的主要矛盾——屏障(措施)漏洞多、有效性差,采取專項措施——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整治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管理缺陷等,堵塞屏障上的這些缺陷、漏洞,使防控屏障(措施)能夠發揮應有作用,有效遏制因防控屏障(措施)無效、低效而導致的事故高發,因此,在現階段國家推出風險管控與隱患整改雙重預防機制,通過風險管理解決“想不到”的問題,通過隱患整改解決“管不住”的問題,對于有效防控各類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好的現實意義。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隨著隱患整改的深入以及國人安全意識的提升,隱患的數量將會大為降低,屏障(措施)的防控有效性將不再是事故防控的主要矛盾,因此,適時調整、整合雙重預防機制為風險管理,對于有效進行事故防控不失一種明智之舉。因為危險源包括隱患,風險管理包含隱患排查治理,如果人為把它們割裂開來,設置兩本臺賬、建立兩套體系,不僅浪費人財物力,而且對同一類事物不當區分,將影響對它們的查找、辨識與管理,不僅會事倍功半、徒勞無益,而且也可能會因處理不當而得不償失。


作者胡月亭簡介

中國人民大學與石油勘探開發研究院聯合培養的工程經濟方向碩士,曾考取清華大學技術經濟方向博士研究生,作為訪問學者,曾在英國華威大學學習。長期從事科研工作,承擔了國家“七五”、“八五”、“九五”重點攻關課題。


現為中國石油(總部)質量安全環保部HSE體系處副處長,高級工程師,中國石油大學、重慶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中國技術經濟研究會高級會員,美國SPE會員,美國SPE期刊、英國BMR、SST、《中國安全生產學報》等中外期刊學術審稿人。


出版學術專著三部(《2+1 PROGRAMME(兩書一表)》(德國LAP出版公司出版)、《事故防控策略與技術》、《安全風險預防與控制》)、譯著一部、主審兩部、合著十余部,在中外期刊發表研究論文50余篇。


一级A片一级毛片一级